想離婚的夫妻,請留給孩子四件「禮物」
往往孩子的年歲越是小,感受越容易被忽略,甚至有些夫妻會在婚姻名副其實破裂之餘,往往傷及無辜般恨屋及烏連累自己的孩子,
其實負責任的父母要留給孩子相應的禮物,夫妻離婚之前送給孩子的禮物是變相進行的善後,
婚不以一離了之,形同於拔除蘿蔔,遺留的坑照樣需要以填土的方式恢復,否則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一、陪伴
夫妻離過婚,即便雙方跟彼此決裂也需要顧及到孩子,在農村有些家庭破裂之後,倘若孩子判給男方來撫養,
女人自判決生效之後就很少或者不回家探望孩子,已經是大部分人都自然而然會選擇默認的情形,
外加默許這個沒有成文的相關規定,這些農村的孩子自從有了後媽,後爹就會應運而生,
孩子自從父母離婚那一刻起,孩子就跟親生母親之間橫隔的難拉近以及難消除的距離感,
不是絕緣體,勝似絕緣體,對於孩子的當下的生活以及未來的日子會產生難以預測的負面影響。

二、教誨
為人父母沒有以身作則,婚姻沒有善始善終,即便是不可逆的原因,離婚也是兩個人都會有錯,
避免孩子等長大成人走上自己曾經跌過跟頭的老路,總之讓孩子可以引以為戒,否則父母言傳身教極有可能會扭曲孩子的婚姻觀。

三、家財
夫妻離婚之後,將會分別面臨再次尋找結婚的意中人,從而組建新的家庭,到時會再次生兒或者育女,
可能會出現對先前孩子沒有做到公平對待的現象,因此準備走上離婚道的夫妻,在正式離婚之前,謹記需要把孩子應該得到的一部分財產提前給孩子預留出來。

四、尊重
夫妻要跟孩子既用嚴絲合縫的話說到又用吻合辦事做到設身處地尊重孩子,
即便孩子處於年少無知的年齡階段也讓孩子最終決定做出跟哪一方過的取捨,
特別是夫妻共同生育的兒子,孩子平心而論做出的抉擇也會被一方或者雙方父母從中作梗給否決。
夫妻不要肆意妄為把婚姻視作過家家般的兒戲,或者隨便就使小性子以不過了的意氣用事的態度鬧騰離婚,
即便到了婚姻已經病入膏肓以及無可救藥的地步也要盡力堅守,
除非夫妻到達分道揚鑣以外,再無其它切實可行的辦法予以解決。